吕布一生三个疥疮似的亮点下

(那些三国人物)

三国时期,英雄辈出,豪杰并起,枭雄出世,你方唱罢我登台,乱哄哄一出历史大戏。闲来无事,重读《三国》,感慨颇多,陆续有了以下文字,敬请方家指正。

当然,吕布一生也不是一无所事,没有萤火虫那么些亮点,还是有点,只不过那些亮点带有化脓的血水。

第一个就是十七路诸侯讨伐董卓。在虎牢关前,吕布出阵: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,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,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,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,弓箭随身,手持画戟,坐下嘶风赤兔马:果然是“人中吕布,马中赤兔”!这确实是看上去很美,为主子冲锋陷阵,一马当先,这无可厚非。

无奈武艺和德不相匹配,技术和品质相冲突。所以张飞出来开口就骂,丝毫不留情面,骂的十分难听,又正中吕布软肋,听张飞怎样骂的,“三姓家奴休走!燕人张飞在此!”这句话相当于剥了吕布的皮,真不知吕布当时心里怎么想的,罗贯中老先生也没有写。当然,对于一个见利忘义之人来说,也可能心里波澜都没有起一个,因为利的缘故,哪里还知道羞耻。不管怎么说,虎牢关三英战吕布,吕布也出够了风头,使出平生所学,亮了武艺,也算是他人生的第一个疥疮似的流脓的亮点。

第二个就是吕布帮助王允王司徒除掉董卓。吕布帮助王司徒除去董卓,并不是为了政治目的,维护朝纲,匡扶汉室。说白了,就是为了一个漂亮女人——貂蝉。所以,有的看上去大义之事,其实本身是很蝇营狗苟的,是上不得台面,见不得人的,外表的正义怎么也洗不清内心的卑劣。况且董卓毕竟是他义父,儿子和老子为争一个女人,最后兵戎相见,儿子杀了老子。董卓也蠢,死到临头还在喊:“吾儿奉先何在?”哪知道,吕布从车后厉声出曰:“有诏讨贼!”由此看出,这分明哪有父子情,有的只是夺妻之恨,而且恨之入骨,必须拿命来抵偿。

但不管怎样说,杀死董卓,也是顺应潮流,响应民心。也算得上一个疥疮似的流脓的亮点。曹操在攻下邳时也对吕布说过,“而公有讨董卓之功。”

第三个就是辕门射戟。袁术本想吃下刘备,再吞吕布,所以給粮二十万斛,想先稳住吕布,全力拿下刘备。这时的吕布终于聪明了一回,知道和陈宫商议,得出唇亡齿寒的结论,实在不易。小沛丢失,徐州不保。这也算吕布一生干得最出彩的一件事吧。既显露出武功,又终于有了一点人的智慧。能在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辕门戟的小枝,这也确实是过硬的武功。

一箭射出,正中小枝,少了将军的厮杀,多少兵卒捡得一条性命,避免了一场血流成河的战争,也算是吕布的最大功劳,人生的最大亮点。

无用的吕布

说吕布无用,空有一身拼杀的本领,是因为这个人目光短浅,基本就没目光,鼠目尚有寸光,吕布连鼠目长远的目光都没有啊。

吕布属于看起来光鲜,肚子里面确实只装有五谷轮回之物。虽众人说他是豺狼,其实,他哪里有豺狼的智慧,纯粹一头蠢驴。空有一身武艺,浪费了赤兔马的威名,可惜了方天画戟的英勇。遇事无主见,无识人之术,自知阵前胡乱厮杀,这样的人怎配称为英雄。一生都没有反思自己,白门楼被缚,临死还在埋怨别人,高喊几声“大耳儿,还记得辕门射戟乎”,呜呼,悲哉。

吕布是一个在政治上没有目标,更不要谈追求;军事上缺少手段,不懂战略战术之徒,只知蛮干,厮杀,听不进谋士之言,却能听进妇人之话;不知道体恤下属,只知道自己随性所为的这么一个人。为一妇人,可以反目成仇,以性命相搏;得一点私利,可以杀主求荣。这样的人,天若不亡他,天理即不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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